又一重磅顶层设计!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布

 

 

6月1日,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锚定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明确“十四五”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与目标,并着力破解行业现存痛点堵点。

 

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、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和海洋能。考虑到资源条件、技术成熟度、经济性及建设周期等因素,风电、光伏发电将挑起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电增量的大梁。

 

《规划》提出,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%左右和风电、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,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。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,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,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,基本建成清洁低碳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。到2035年,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。

 

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%左右的任务要求,《规划》明确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。到2025年,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,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%;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.3万亿千瓦时左右,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%;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、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%、18%左右;地热能供暖、生物质供热、生物质燃料、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。

 

为实现上述目标,《规划》提出5方面发展举措。

 

优化发展方式,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。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;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;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;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;积极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;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。

 

促进存储消纳,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。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能力;促进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消纳;推动可再生能源外送消纳;加强可再生能源多元直接利用;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;扩大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。

 

坚持创新驱动,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。加大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攻关力度;培育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;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;完善可再生能源创新链。

 

健全体制机制,市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。深化可再生能源行业“放管服”改革;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;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;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。

 

坚持开放融入,深化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。持续参与全球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;深化推进国际技术与产能合作;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国际标准体系和全球治理体系建设。

 

同时,《规划》提出4项保障措施。完善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和服务体系;加强可再生能源土地和环境支持障;加强可再生能源财政政策支持;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金融体系。

 

 

由增量补充变为增量主体

 

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%左右的要求,《规划》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:2025年,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;2025年,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.3万亿千瓦时左右;“十四五”期间,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%,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%;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。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,转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。

 

根据《规划》,“十四五”可再生能源发展将呈现新特征。

一是大规模发展,进一步加快提高发电装机占比。

 

二是高比例发展,由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,在能源电力消费中的占比快速提升。

 

三是市场化发展,由补贴支撑发展转为平价低价发展,由政策驱动发展转为市场驱动发展。

 

四是高质量发展,既大规模开发、也高水平消纳、更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。

 

 

 

 

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国工业报、澎湃新闻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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